商标应能充分体现商品的性质、特点和风格,表现商品的特色,这是商标成功设计的基础。只有体现商品特色的商标,才能对顾客产生吸引力。这一特色可通过商品的结构和形状来反映,也可以间接地以它物为象征加以表达,还可以借用某种机智趣味的形象与来描述。如"雪花"(冰箱)、"洁银"(牙膏)、"声乐"(收录机)、"可口可乐"(饮料)等商标,都是较好地体现了商品特色的传神商标,极富感染力。
与目标市场相适应,企业的一切活动包括商标设计在内,都是围绕目标市场运作的,因此,商品的商标须与企业的目标市场相适应,包括商品的名称、图案、色彩、发音等都要考虑目标市场的风俗习惯、审美观点、语言等方面的要求。这样设计出的商标,才能为消费者所接受,达到预期目的。
对设计巧妙的商标是应该学习和借鉴的,但不能盲目效仿,以致造成雷同。这不但会失去自己商标的特点,给人们以似曾相识的感觉,印象淡薄,还会引起顾客心理上的反感和企业间的法律纠纷。商标设计运用一定的艺术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夸张,脱离生活实际,给人以莫名其妙的感觉,带来不良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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