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林二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德炎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李德炎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登塘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伪造申报材料,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通过虚构慰问困难党员、贫困户等方式,套取该村集体资金3.6万元归个人所有。此外,李德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潮安区纪委给予李德炎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湛江吴川市樟山村委会原委员、樟山村民小组会计张维秋贪污孤儿基本生活费问题。2012年至2018年期间,张维秋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该村3名孤儿基本生活费10.02万元。2019年2月,吴川市纪委给予张维秋开除党籍处分,责令其辞去樟山村民小组会计职务,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南门社区党支部原第一书记张杰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期间,张杰村在办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申请条件,仍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子名义,以自家祖屋提出申请,并取得危房改造项目名额,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的日常开支。此外,张杰村在2016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被骗取。2019年3月,城区纪委给予张杰村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云浮罗定市罗镜镇云沙村党支部原书记黄正大贪污低保金问题。2005年至2014年期间,黄正大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以其妻子和母亲的名义办理低保,骗取低保金1.9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的日常开支。2019年3月,罗定市纪委给予黄正大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