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冷库应使用具有相关生产资质企业制造的制冷设备;
3、应设置切段制冷系统电源的紧急控制装置,并应设置警示标识。每套制冷压缩机组启动控制柜(箱)及机组控制台应设紧急停机按钮;
4、冷库设计制冷机房应装有事故排风装置。氨制冷机房的事故排风装置应采用防爆型。当制冷系统发生事故而被切断电源时,应能保证事故排风装置的可靠供电;
5、氨制冷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应设置应急照明,照明灯具应选用防爆型,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min;
6、氨制冷机房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及供水系统,水冷却式制冷压缩机应设置断水保护,机房门应向外开,且数量应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离开,库房内应采用防潮型照明灯具和开关,库房内灯具安装高度小于或等于2.2m时,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灯具金属外壳均应接保护线;
7、设在室外的制冷辅助设备应设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识。高压储液器设在室外时,应避免太阳直射。低于0度的库房内动力及照明线路,应采用适合库房温度的耐低温绝缘电缆,穿过库房隔热层的电气线路,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8、冷库设计应满足消防的有关规定。
公司座机:027-83228413
手机:13419516404
13343468413(凌经理)
邮箱:1505867606@qq.课母
手机:13343468413(皮经理)
邮箱:294808414@qq.课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