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责任事故
损失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和后续赔偿,一直是车主朋友们非常关注的话题。不少人误以为“同等责任”意味着“各管各的”,自己修自己的车,其实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今天,安安就带大家一探究竟,看看同等责任下双方的损失到底该如何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双方负同等责任
同等责任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各方均存在违法行为,且情节相当,需共同承担相同程度的法律责任。当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并负同等责任,在只有车辆受损的情况下,双方需各自承担对方车辆维修费用的50%,以及己方车辆维修费用的50%。
事故双方的车辆损失首先由各自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超出部分则由双方按照各自50%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
发生交通事故
双方负同等责任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中,同等责任下,双方并不按照各自50%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除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之外,即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通常来说,同等责任下机动车一方应承担60%的赔偿责任。
一些省份则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机动车应再多承担一部分责任。例如山东省、江苏省在省级地方性法规中规定,同等责任下机动车方应承担60%~70%的赔偿责任,河北省更是将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规定至70%~80%: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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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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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有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证据,且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在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机动车方减轻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
提醒各位车主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务必及时报警,获取由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同时,别忘了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积极配合提供理赔材料,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希望每位车主都能安全出行,远离事故!